时间:2021-10-13 来源:网络
近几日,总有一些人不知是无意还是有心,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一些不正确的言论,比如前几日被刑拘的罗昌平发表的侮辱抗美援朝英烈的言论,还有昨日发现金山毒霸推送涉历史虚无主义新闻。这些人可以说是在侮辱英雄烈士,那么,侮辱抗美援朝英烈被刑拘,依据的是什么法律?可能受到什么惩罚?金牌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今日热点:今天,有网友发现金山毒霸推送涉历史虚无主义新闻,还用革命先烈邱少云的插画当配图,令人愤慨。10月12日上午,金山毒霸发布微博回应:今日有网友反馈我们的内容推送中存在严重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刻展开调查。

【相关案例】
据@海南警方10月8日消息,2021年10月7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罗某平”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岁,新浪微博名“罗某平”)并开展调查。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民“罗某平”涉嫌侮辱抗美援朝英烈被刑拘
依据的是什么法律?可能受到什么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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