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5 来源:网络
东山县海席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住宿服务;酒店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此外,该公司由厦门市思奔投资有限公司和林惠龙共同持股,持股比例为99%和1%。漳州当地群众林某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于东山前楼镇下林尾村南侧海域私自搭一间“网红”海上酒店。因其涉嫌非法占用海域,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执法人员已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