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7 来源:网络
近期,山东聊城发生3死1伤重大案件 ,嫌犯慑于公安威力自杀身亡。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自古奸情出人命!!!老祖宗所言不虚! 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2月16日19时许,东昌府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送医。犯罪嫌疑人任某贞(男,42岁,阳谷县七级镇人)因与杨某(女,45岁,东阿县刘集镇人)发生感情纠纷,赶到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某居民小区杨某住处,将杨一家四人捅伤,造成杨某、杨某之女孙某洋(20岁)当场死亡,杨某之夫孙某国(46岁)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之子孙某锐(13岁)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全力救治。案发后,省、市、区(县)三级公安机关集中优势警力侦破,当晚20时确定案件犯罪嫌疑人,并连夜展开缉捕。犯罪嫌疑人任某贞慑于公安机关强大威力,于17日凌晨畏罪自杀身亡。
案例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法院依照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亮未提出上诉,法院报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2022年2月15日将罪犯吴亮验明正身,押赴刑场。
2021年6月5日16时26分许,吴亮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进行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伤。
2021年11月15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亮故意杀人一案,对吴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亮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亮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产生以杀害无辜群众泄愤报复的想法。2021年6月5日16时26分许,吴亮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进行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亮在公共场所持利刃捅刺20名无辜群众,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故意杀人致死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故意杀人案件都会判处死刑,只有那些情节非常严重,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的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