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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谎称单身一年“网恋”骗了22万

时间:2023-07-13 来源:网络

  近年来,网络婚恋诈骗的手法层出不穷,企图通过诈骗手段获取钱财的不法分子往往善于伪装,想方设法博取信任,热聊后开始实施诈骗。近期,北京一已婚女谎称单身,一年“网恋”骗了22万。最终因诈骗罪,获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诈骗很可怕,转账就是诈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女子高某谎称自己单身和打游戏认识的男青年谈起“网恋”,并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收入不高的男网友在一年间被骗22万余元。昨天,北京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4岁的高某结婚后就没再工作,整日待在家中,靠打网络游戏消磨时间。婚后不久,高某与26岁的刘先生因打游戏相识,高某随便编了个名字,谎报年龄和工作,特别是隐瞒了已婚的事实和刘先生网聊,没过几天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此后一年,高某以工作单位不发工资,没钱吃饭以及家人看病、同事随礼等各种借口向刘先生要钱,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刘先生每月工资仅三五千元,为了向女友表明心意,毫不吝啬,共计给高某转账22万余元。刘先生多次提出想见见高某,甚至专门跑到高某说的工作单位去找人,但高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刘先生在线下连高某的面都没见过。

  后来,高某断了和刘先生的联系,刘先生发觉被骗报警。高某随后被民警抓获归案,并承认了诈骗事实,可赃款绝大部分都被她充到网络平台上,已无力赔偿。高某的母亲倾尽所有,只拿出2000元钱帮女儿退赔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1

  近日,大安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恋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6月初,大安市公安局锦华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线索,5月24日,广东省珠海市居民小豪报警称:其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一名叫“阿越”的女生,并在网上发展成情侣关系。在恋爱期间,“阿越”以自己和奶奶生病等各种理由,诈骗小豪18万余元。

  获悉该线索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综合研判分析,民警判断大安市居民王某的信息与“阿越”高度相似,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6月12日在大安市某小区居民楼内将王某成功抓获。

  王某到案后,起初拒不承认其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在民警的大量铁证下,王某才如实供述其通过在网上下载美女图片虚构自己形象,并编造各种谎言骗取受害人钱款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大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2

  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男子利用变声软件冒充年轻女性诈骗“网恋男友”的案件,判处被告人余某(化名)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退赔被害人孙某(化名)人民币280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2021年2月,余某(男)在某交友软件上注册了一个女性账号,并从网上下载美女照片作为头像,后多名男性跟余某打招呼索要微信账号。余某从中挑选,添加孙某等四人为微信好友。为了刺探四人经济能力,余某以没钱回家过年为由要求四人发微信红包,孙某随即转账700元。余某见孙某大方又好说话,便时不时用变声器与孙某聊天。

  “我们很聊得来,有知己的感觉,经常会打电话到深夜。”

  人美声甜、体贴入微的余某,让孙某很是着迷,很快二人就发展为“男女朋友”。

  随后,余某以各种理由向孙某借钱。租房子没钱、生活费没着落、自己及家人看病住院需要费用……每次几百到几千不等。

  2021年6月,沉迷赌博的余某在网络赌博平台上输了很多钱,便以自己的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孙某借钱,金额几万到五六十万不等。由于每次发来的银行卡账户名称都不一样,孙某心生疑窦,数次要求余某与其进行视频聊天,但都被余某拒绝。为了打消孙某的疑虑,余某一人分饰多角,通过其他微信账号伪装成自己的弟弟、同事,添加孙某的微信,坐实自己的身份。

  2021年11月,余某因赌博回了本,还赚了五六万,于是“良心发现”,一次性向孙某归还了全部借款100多万元。

  “我当时就想跟他断了联系,不想继续骗他了。但是,没过两天,我又输钱了。”

  于是余某又以装修别墅为由向孙某借钱。此时孙某已经不再信任余某,但微信那头“乞怜的女声”让孙某的心再度软了下来。经过一番挣扎后,孙某还是选择继续把钱借给心爱的“恋人”。到2022年9月,余某累计骗取孙某280余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最终挥霍一空。

  数次要求视频聊天、线下见面被拒,转而追索借款而未果的孙某,终于意识到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小编提醒大家,网络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可通过多种信息交叉验证,对索要金钱的行为要加强防范,谨防诈骗。同时要注意保留凭证,固定证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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