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9 来源:网络
广安市前锋区原副区长张爱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希望有关部门赶紧落实清楚,不要让贪污逍遥法外了。 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月18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市前锋区政府原副区长,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爱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爱武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案件办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侦查活动中徇私枉法。
张爱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爱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案例1
海口中院公众号消息,2月1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处原处长刘彦贵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彦贵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191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查封在案的房产处置后折抵受贿赃款,依法没收后上缴国库;对退赃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刘彦贵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调研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环境保护审判庭审判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执行局复议监督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17名请托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720.5万元。2021年5月25日,刘彦贵主动向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投案。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贵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刘彦贵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认悔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主动退还绝大多数赃款,并预缴罚金人民币40万元,遂作出以上判决。
案例2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广东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卫华简历
吴卫华,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江西大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惠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常委、秘书长;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重违纪违法一般会受什么处罚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一般是会受到撤销职务、开除公职等的处分。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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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高官因严重违纪的案例太常见了。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