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8 来源:网络
随着过年的脚步一步步逼近,去商场置办年货,买新衣服的人群增加了不少。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一下子就成了香饽饽。前几天,南京一商场地下停车库上演了一场,人肉占车位失败,反被狠人司机用车给顶开的戏码。消息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应该这样占车位!”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1月16日下午,南京一商场地下车库一女子和同伴“人肉占车位”。没想到遇到一位狠人司机,其强行开车进入车位,将女子和同伴顶得连连后退。随后,两女子愤而报警。
据网传视频显示,在一处地下车库。两女子站在停车位处,前面一辆黑色SUV缓缓倒车进入停车位。两女士试图用手撑住车尾部,以阻拦该车辆倒入。其中一名女子见无法阻拦。让另一名同伴“拍视频”,她自己则疑似在打电话报警,“你好有人在抢车位”,但终因人车力量悬殊,SUV成功占据车位。
1月16日晚,事发商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一位顾客称自己占据了空车位,对方司机说这是车位不是‘人位’,便自行将车停进车位,双方起了争执,但并没有人受伤。因先占据车位的顾客报警,后来警方来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走调解。”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此前没遇到过类似情况,因临近年底商场客流量较多,当时地下车库车位确实紧张,只得等警方协调,后续具体情况暂不知情。
警方回应
2022年1月17日傍晚,微博@江宁公安在线 发布情况通报。
警方认为,商场公共停车场中的公共停车位,其使用主体为机动车,两名女子在同伴车辆未到的情况下提前以人身抢占车位,并在他人车辆达到后拒不让位,这种不当行为及类似不良风气应该予以谴责和批评。
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在明知车后有人且未经言语沟通的情况下,强行倒车,尽管车速较慢,仍有一定的危险性,虽不至违法或犯罪,但驾驶员应该了解该危险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其行为仍应受到批评。
警方表示,在此事件中,双方主观上都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故意,且行为均没有产生严重后果,警方对双方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时,警方要求涉事商场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立停车秩序提示,明确机动车才是停车位的使用主体。
律师说法
商场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公共停车位应遵循先到先停原则,不得私自占用停车位。人肉占车位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抢占、浪费了公共资源,是一种不合理、不安全、不道德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编看了以上的报道,心惊肉跳,索性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人肉占车位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抢占、浪费了公共资源,是一种不合理、不安全、不道德的行为。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