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5 来源:网络
你还记得2020年的“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吗?最近有了最新进展,将于1月28日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正义要来了,希望逝者安息! 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月24日晚,从“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先生处获悉,他收到的法院传票显示,该案件将于1月28日(星期五)8时30分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他已到达西双版纳,准备参加庭审。
1月21日,李先生当天接到法院工作人员通知称,该案将再次召开庭前会议。同日晚,他又接到法院工作人员称,案件准备开庭。
2020年8月4日 ,勐海县公安局通报,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同年9月11日晚,勐海县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0年12月报道,该案曾由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师向警方提出应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李先生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在这起案件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能到庭参加庭审。
2021年12月17日,该案原定在西双版纳中院开庭。在原定开庭日期的前一天下午,李先生接到法院通知称,原定的开庭取消。该案被害方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法院表示,因为2021年12月17日要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原定庭审时间推迟。
故意杀人罪的含义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 权利,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胎儿脱离母体,能够独立呼吸,就有了生命,具有生命的权利,任何人也不能非法剥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如正当的防卫行为、人民警察 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的行为,则不能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故意杀人肯定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的。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