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8 来源:网络
近期,赤峰警方协助北京警方抓获潜逃19年网上逃犯。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都是因为警察的坚持不懈,才看有今天的成功抓获潜逃19年网上逃犯。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2月24日,赤峰市公安局科信支队收到北京市怀柔救助站委托赤峰市救助站送来的一面写有“匡扶正义、为民服务、警民携手、共筑和谐”的锦旗,对赤峰市公安局协助北京公安抓获一名潜逃19年网上逃犯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2月11日,赤峰救助站接到北京怀柔救助站核查请求,北京怀柔救助站救助一名流浪人员,该人自称王某国,年龄60岁左右,但北京怀柔救助站经过核查未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由于此人说话有内蒙口音,为查清其真实身份,遂请求赤峰市救助站协助核查。赤峰市公安局科信支队接到核查请求后,高度重视,进行认真识别,确认该人高度疑似2003年北京朝阳警方上网追逃19年的郭某海。鉴于案情重大,赤峰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立即将此信息反馈给北京怀柔救助站,2月14日,北京怀柔救助站反馈,经救助站通报北京警方再次核查,确认此人就是在逃19年的网上逃犯郭某海。
此逃犯的成功抓获,是赤峰市公安局京蒙协作助力侦查破案、服务民生的又一典型案例,科技强警、数据赋能、成效凸显。截至目前,赤峰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已协助赤峰市救助站核查救助人员身份10余人,并助力其与亲人团圆。下一步,赤峰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将继续深化对赤峰市救助站的协作沟通,拓宽京蒙警务协作渠道,进一步提升区域协作支撑能力。
在逃犯不去自首被抓会加重判刑吗
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投案自首的,不会加重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投案自首的,不会加重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量刑。小编再此提醒大家,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