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7 来源:网络
近期,网民多次造谣被碾身亡学生母亲收260万,被依法刑拘。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种长舌妇真的很讨厌。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23日,武汉一小学生在校内被撞倒并二次碾压身亡,引发广泛关注。
有网民举报称:一IP属地为四川的网民曾多次发布“小孩妈妈哭的伤心都是演戏,一共赔偿了260万足够他们一家人过上好日子,还想怎样”、“校方150万赔偿,保险公司80万,司机主动赔偿30万,一共260万了,请问一下她家一辈子赚的了这么多钱吗?”等不当言论。6月3日11时,该人删除其账号主页所有贴文并发文称:“自己的账号想怎么就怎么,关你屁事”。相关情状引发网民极大愤怒。
经查,网民齐某某,在对相关信息未经证实的情况下,通过本人账号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经询问,齐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属地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
7月21日中午,在某音平台流传出一段短视频,视频里一个穿着绿色反光衣的男子,其用手拖着另一个男子驾驶摩托车过考试杆,并配有字幕“考摩托车咯”“考摩托车驾照真的好好易过的”“大番薯哥都可以过的那种”,上面还标有醒目的红色字体“坐标:合江”,视频引起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化州市公安局获悉后,迅速展开核查,发现该视频属不实信息,其拍摄地也不在合江镇。
7月24日晚上10时许,公安机关将涉嫌散布谣言的42岁女子李某梅,依法传唤至合江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李某梅,化州市林尘镇人。据她交代,7月21日中午,她在玩手机时,刷到一段“穿着绿色反光衣的男子用手拖着另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过考试杆”的视频,想起近期合江镇也有交警送考下乡的活动。于是,下载了该视频并添加了“坐标:合江”的字幕。然后,在自己的某音账号进行发布传播,希望通过合江坐标的方式进行吸粉。
目前,违法人员李某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网上造谣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应当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在网络上传播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客观要件,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诽谤罪;
4、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网络造谣应当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在网络上传播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