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来源:网络
我们都知道袭击警察是一个违法行为。但是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在用自己的行为在法律的红线游走。近期,一醉汉被判1年10个月 ,因在警车上公然袭警。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又是因为喝酒,酒不是一个好东西,应该禁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10月3日,黄某在朋友家酒足饭饱后,想找苏某泡茶。苏某知道黄某的酒品不好,于是拒绝了他。黄某觉得苏某不给面子,很生气,借着酒劲开始“撒起了野”,对苏某及其苏某家人进行殴打。
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紧急出警,并将黄某带回派出所约束并进一步调查。在警车上,黄某仍大吼大叫,突然用拳头猛击民警。经鉴定,黄某的行为导致苏某及其父亲和三名民警都受了轻微伤。案发后,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近日,经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因犯了寻衅滋事罪和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案例
2023年5月15日,修文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嫌袭警案件,被告人杨某因犯袭警罪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12月24日,修文县公安局接到警情,报警人称在修文扎佐某KTV包房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正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和接处警工作的民警谭某带领辅警吴某、孟某立即赶往现场,三人均身着警察特警式服装,到达现场后,跑在最前面的孟某发现包房内有四五人在抓打,现场十分混乱,孟某赶紧上前制止,在拉开打架人员时孟某遭到醉酒的杨某用手挽住脖子并用拳头殴打头部的方式袭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构成袭警罪。结合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等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杨某表示服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酒后人胆大,但醉酒不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借口,袭警更不是“勇敢”行为,行为人应为自己醉酒冲动实施践踏法律尊严的不法行为买单。
相关法条:《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袭警罪,明确和细化了暴力袭警的刑罚规定,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