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1 来源:网络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成了热销产品,尽管禁燃、限燃的政策早已普及,但是有些人依然心存侥幸。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企图从中牟利。近期,昌平警方1天内连续破获3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3名违法人员,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00余箱,共计2000余公斤。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中,昌平警方收到群众举报线索:有人家里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接到线索后,分局治安支队会同兴寿派出所立即开展摸排检查。12月19日,民警在检查兴寿镇某村庄一处自建楼时,发现该自建楼一层、二层西侧房屋内均存放着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将违法人员刘某明(男,73岁)查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0余箱,1000余公斤。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昌平警方循线追踪,发现有人利用摆摊时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确定商户地点后,民警对该商户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将违法人员刘某杰(男,40岁)查获,并在其住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70余箱,800余公斤。
根据刘某杰交代,当天晚上,民警在兴寿镇一废弃库房内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王某峰(男,41岁)查获,当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0余箱,200余公斤。
经审查,刘某明、刘某杰、王某峰三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上述三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昌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非法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入冬以来,昌平警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村庄、商户等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主动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活动。截至发稿,昌平警方今年入冬以来已破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7起,查获违法人员8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50余箱。
案例
2月2日,路桥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通过前期大量的线索排摸,得知辖区有人利用春节的“商机”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牟利。
民警陈林增通过实地走访查证,了解到新桥镇十甲陈村一小店内存在售卖烟花爆竹的现象,当场将违法行为人王某抓获,现场查获“地毯红”、“中国红”、十六响等烟花爆竹。
据林某交代,由于今年路桥的烟花爆竹是定时定点销售的,自己没有拿到烟花爆竹销售的许可证,刚好去年卖过的烟花爆竹有存货放在家中,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就将之前的存货卖给了王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林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等诸多危害,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更是犹如定时炸弹,隐患重重。岁末年关,公安机关将加大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广大群众要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