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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违法!山西又一公职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时间:2022-04-28 来源:网络

  近日,山西长治市卫健委副主任申宛成,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回头是岸边,一切来得及!自首是如何处罚的?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申宛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长治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申宛成简历

  申宛成,男,汉族,1969年11月生,山西长子人,大学学历,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1月参加工作。

  历任长子县财政局副局长;长子县政府办副主任;长子县常张乡党委书记;长子县鲍店镇党委书记;长子县宋村乡党委书记;长子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长子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1月,任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案例

  “我要主动向组织坦白,主动交代。从挪用第一笔钱开始,我经常夜不能寐……”日前,资兴市回龙山瑶族乡农经办主任黄桂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黄桂珍正配合资兴市监委调查。

  “在负责回龙山瑶族乡农经工作期间,我抱着侥幸心理,挪用了村里的钱。我知道,只有主动把问题讲清楚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挪用的钱我已经全部归还,现在我如实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请求组织从宽处理。”黄桂珍向组织交代时说道。

  资兴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人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自首是如何处罚的

  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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