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8 来源:网络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近期,岳阳警方破获一起假货案 ,其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12月16日,岳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在福建泉州石狮市抓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冉某国等4人,成功破获涉及湖南、湖北、四川、安徽、江西等省、市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案。现场查获云烟、黄鹤楼等4个品牌卷烟共计3770条假烟,金额达347万元。该案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
案件
2018年5月份,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某村70多户种植户在当地5家农资经销商那里购买了化肥,但最后庄稼产量大减!经过检验, 种植户发现自己购买的该批化肥质量竟然不合格!
在这种情况下,72户种植户联合向人民法院联合起诉5家农资经销商,经过法院判决:经销商退赔农民货款, 并承担货款三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150万!
但零售商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提出了与供货商共同负担赔偿责任的申请!经过法官调解, 最终经销商与供货商共同承担赔偿!
涉案超2000万,唐山警方破获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案
无独有偶,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唐山路南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查获含有多效唑农药成分的“‘植必得’果树控多收”“‘植必得’果树控多丰”“‘植必得’花生控多收”等10种化肥肥料,捣毁一个生产窝点。
查扣银行卡资金160余万元、假农药4500多件、多效唑200多袋,并追回200余件已售出的假农药。经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孙某、张某良为了谋取暴利,明知国家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中规定,在化肥肥料中添加农药成分且没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按照假农药处理,却仍然雇佣工人生产假冒伪劣化肥肥料。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继续侦办中。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在化肥中添加农药成分的应当以农药进行管理。另根据《刑法》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按处刑较重的罪处罚。如果实施以上行为,未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化肥等农用物资是关乎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将严重危害农民切身利益,对农业种植安全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农资行业频频出现案值高达千万元甚至亿元的大案要案,尤其是通过网络销售假农药案件高发,受害群众遍布全国。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力量铲除了一批造假窝点和犯罪产业链条。然而农资生产经营却仍然暗流涌动,虽严令禁止,但仍有不法分子为谋私利顶风作案。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认定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情况应当除外。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无罪处理。该《解释》第2条第3款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很多,国家一直在大力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因为假冒伪劣产品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可能影响他们的生命安全。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