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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农”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

时间:2023-05-23 来源:网络

  近期,男子为了非法牟取暴利,“药农”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没有点法律知识真的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这样行骗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1月初,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称辖区居民方某自2021年起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配药,近一年内购买药品150余种,共计近5000箱,存在药品下落不明、配药不合理等一系列严重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虹桥路派出所接到报告后,立即会同分局刑侦支队、区医保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调查,方某购买的药品数量相当于普通连锁店3个月的购买量,远远超过普通家庭的正常用药量。随着调查的深入,其背后的灰色购销链逐渐浮出水面。在明确了团伙的组织结构和人员信息后,专案组于4月27日在全市多个地方集中收网,抓获孙某珍、白某民等11人,当场缴获涉案药品5400多盒。

  到达案件后,孙某珍、白某民等人供认了通过转售医疗保险药品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据报道,孙某珍一直从事上海的废品回收行业。在日常工作中,孙某珍发现,特定群体对购买药品有很大的需求。在利益的驱使下,孙某珍利用回收废品的机会,与亲属孙某荣、孙某友、白某民一起下线,形成了包括方某在内的固定“药农”群体。“药农”利用自己的基础疾病到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然后以零售价2-40%的价格转售给孙某珍等人。药品将通过非法渠道出售给私人诊所、药店和个人,以牟取暴利。

  由于孙某珍等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环境非常混乱,不具备药品储存条件,回购的药品往往随意堆放。这就导致了大量药品包装盒的挤压和损坏,如胰岛素注射液,由于无法冷藏和储存,存在变质的风险,严重影响了药品使用者的用药安全。截至案发,该团伙涉案金额超过21万元。

  案例

  近日,金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保险欺诈案,被告陈某因欺诈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款6万元;被告孙某因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罚款3万元。

  老吴今年60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需要每周到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药。在去医院的路上,他经常看到一个女人坐在小巷的入口处,周围有一个标志,上面写着“药物收集”,经过她,女人经常抬头笑“老板,有多余的药物,高价回收”。

  一开始,老吴没有注意到,经常看到,有点好奇。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老吴又遇到了这个女人,老吴停下来和她聊天。“这种药是什么意思?”这名女子看了看老吴提着的一袋药,从后面搬出了一张小长凳,小心地说:“老板,坐着。”聊天后,老吴突然意识到买药也是一门学问。

  陈姓女子告诉老吴,国家对老年人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将高于普通患者。比如一盒降血压药50元,老吴医保报销80%,自费部分只需10元。她可以以15元的价格回收,然后转卖给药店。双方都有利可图。

  “哪些药物可以回收?”老吴凑身问。

  “通常是降血压、降血糖、增强免疫力的药物,我可以把它们放在你的袋子里。”那女人笑了笑。

  老吴有点兴奋,这件事看起来很简单,似乎也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

  老吴和那个女人加了微信,双方在网上讨论卖药,收什么药,药价由那个女人决定。从那以后,他经常去上海的主要医院多次配药。除了他吃的东西,其余的药都卖给了对方牟利。

  2022年2月,老吴因多次刷医保卡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沿线索抓获“药贩子”陈某、孙某。

  经审理,法院发现,2020年至2021年,被告陈某某在医院门口等地放置药品品牌或在街上购买药品时,会见了吴某等人。后来,他通过直接通知吴某等人到医院用医保卡开药,或指定购买药品的具体方式,指示、指示吴某等人到本市多家医院使用医保卡开药,并将上述人员配备的药品收购后出售给他人,导致国家医保基金被骗40多万元。

  2020年至案发,被告人孙某某在得知被告人陈某某收购的药品是他人通过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所得的情况下,仍被收购,并出售给其他药店非法获利。经查明,上述药品总售价超过19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欺诈罪。被告孙明知是犯罪收入,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随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1、严惩倒卖医保骗保药品的“中间商”

  转售医疗保险药品的犯罪利益网络由一套药品、回收药品、物流药品、药品销售等环节组成,涉及专业药品经销商、被保险人员、药店等利益主体。其中,一批以转售医疗保险药品为行业的犯罪分子,或者指示、教唆、引诱被保险人欺骗保险,或者从被保险人手中购买药品,是转售医疗保险药品犯罪利益链的关键环节。这些“中间人”应该受到重点惩罚。

  2、参保人员应依法使用医保卡

  国家医疗保险谈判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施后,部分慢性病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患者医疗保险待遇逐年增加,部分患者认为医疗保险待遇不能完成,“不白”,从医院购买医疗保险药品转售给药品经销商实现心理,但被保险人“去医疗保险”刷远远超过正常药品涉嫌保险欺诈。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基金是普通人的“救命钱”。基金的安全应由大家共同维护。请有效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电子凭证),不出租、出借,共同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自身利益。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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