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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买到的是假货!收购高档化妆品空瓶灌装假货涉案 3100 万元

时间:2022-04-24 来源:网络

  近期,江苏法院披露了一起团伙稀释大牌化妆品重新灌装卖出3100万的案件,主犯获刑4年。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既然非法所得超3100万,为什么只罚860万?不应该和老太卖肉的那个10倍处罚吗?如果罚款金额大于他们的非法所得,看还有谁愿意去冒险违法!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江苏扬州广陵法院公布一起买空瓶倒灌假货售卖案件。经查,韩某等人从闲置网站购买正品空瓶,再购买部分正品和制假原料进行稀释灌装,并以不同销售地版本不同为幌子,在网购平台对外低价销售,2年非法所得金额达3100万元。韩某等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四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60万元。

  经查,韩某、池某、李某在没有得到 " 海蓝之谜 "" 希思黎 ""SK Ⅱ "" 莱珀妮 "" 雅诗兰黛 " 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购买上述注册商标的化妆品空瓶、正品化妆品、用于制造化妆品的原材料等。将正品化妆品进行稀释,再掺入其他化妆品原料后灌装到空瓶中,制造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后,再进行对外销售。

  韩某主要负责购买用于制假的原料、空瓶及销售等事宜,池某则主要负责灌装、打包、发货、财务等工作,李某主要负责灌装、打包等工作。三人先后在北京某小区共同制造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并通过网店对外销售至扬州市邗江区等地。经查明,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期间,该团伙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 3100 万余元。

  在制造假冒名牌化妆品中,成本最高的竟是回收的高档化妆品空瓶,而该案中高档化妆品空瓶大部分来自陈某。经查,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间,陈某明知韩某等人实施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仍向其出售前述注册商标的化妆品空瓶,销售得款 1017 万余元。同时,陈某还向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安某(另案处理)出售前述注册商标的化妆品空瓶,销售得款 137 万余元。陈某在庭审中自认,其从中违法获利约 100 万元。

  近日,广陵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韩某、池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二个月、二年六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 36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0 万元。并依法没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829.5 万元,向各被告人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据法官介绍,本案中所涉注册商标都是国际护肤品知名品牌,在同类商品中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韩某、池某、李某在未经 " 海蓝之谜 "" 希思黎 ""SK Ⅱ "" 莱珀妮 "" 雅诗兰黛 " 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共同制造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并通过网店对外销售,情节特别严重。陈某明知他人实施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仍向其出售大量 " 雅诗兰黛 " 等注册商标的化妆品空瓶,销售款达一千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也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

  综上所述,以次充好肯定是违背做人的道德的,一个商家要长期发展,不以诚信为基础。迟早没有好果子吃的。如果你网购的化妆品,低于市场价格,那么你就得小心了,非常有可能购买到假货了。毕竟一分钱一分货。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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