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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房东遭女租客报警!因多次私闯入其房间

时间:2023-06-07 来源:网络

  房东和租客有矛盾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遇到一个好的房东实属不易。现实中奇葩的房东也不少。近期一女子就遇到了这样的奇葩房东。浙江一男房东多次私闯女租客房间,随后女租客报警......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太猥琐了这样的房东,到底想干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5日,浙江台州,一名女子发布视频称,男房东趁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多次私自进入自己的房间。视频中,男房东进入房间后,在房间里四处查看,翻被子还查看其私人衣物。事后,女子看到房间内监控选择报警,男房东对其解释称是进来帮忙关窗户的。警察对男房东进行口头警告。

  案例

  王小姐在上海松江租了一间房,某天的上班途中,她突然接到房东李阿姨女儿打来的电话,李阿姨女儿询问她是否可以去宾馆住几天,并称“房间我们要用来办丧事布置灵堂。”

  无比震惊的王小姐立刻赶回家中,却发现自己的房间已经变成了灵堂。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房间中还停放着一具老人棺椁,甚至还有亲属在旁吊唁。王小姐这才意识到,原来房东的电话并非商榷,而是通知。受到惊吓的她不敢久留,匆忙带上生活用品去了宾馆暂住。

  停灵结束后还敢继续居住吗?事后越想越怕的王小姐决定起诉房东李阿姨,王小姐认为李阿姨此举属于严重违约,因此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房屋押金及预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宾馆费用、误工费等,除此之外,王小姐还要求李阿姨向其赔偿精神损失费,共计4万余元。

  对于王小姐的诉请,房东李阿姨却辩称,老人去世后在房中“停灵”数日再“出门”是当地风俗,自己并未违约。

  李阿姨认为,该房屋在出租前是老人生前住房,按照他们当地风俗,老人去世后必须在该房中停灵数日后,才可以“出门”,自己的做法只是遵从风俗,且仅占用几天时间。

  李阿姨还称,自己已经通过电话告知了王小姐,“停灵”结束后,也会立刻将房屋恢复原状,不影响王小姐继续居住。同时,她也愿意补偿王小姐居住宾馆等费用,希望王小姐尊重本地风俗,如果王小姐非要搬走,违约责任也不应在她。

  法院判决:退还押金租金,再补偿八千元

  针对此案,上海松江法院法官认为,租客王小姐对于其承租的房屋具有合法占有和使用权。在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人不得侵犯其权利,包括房东。而房东李阿姨擅自进入已出租给他人的房屋,并停放逝者遗体,这些行为显然已构成根本违约,且会构成一定精神损害,因此,理应解除合同,并进行相应损失的赔偿。

  最终,在法官的劝解和沟通下,王小姐与李阿姨决定解除合同,双方握手言和。李阿姨向王小姐退还了押金及多余租金,当场补偿了8000余元。

  某律师指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不少房东认为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就以“查看房屋现状”等各种名义擅自进入房间。这种不打招呼、不经允许进入房间的行为,实际上是属于侵犯租客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第1033条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同意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属于侵犯隐私。

  综上所述,小编呼吁广大租客,如果遇到类似的房东要及时报警,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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