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2 来源:网络
近期,河北一女子健身房上私教课腿骨被压折。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女学员已经示意自己不能再压了,男私教还一意孤行,这种做法不业余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月21日,河北邯郸,杨女士称2021年8月29日在健身房上私教课时,教练做拉伸运动时不顾自己多次提醒拍打劝阻,将左股骨干压折,目前关于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准备起诉至法院。健身房老板李女士称,前期医疗费用3万元已出,赔偿金额她要的13万太高,一切将会听从法院判决,该赔多少赔多少。
案例
原来,2016年1月,何女士到健身馆交费锻炼身体,并聘请该馆的教练作指导。同年6月11日下午5:30左右,何女士在教练的陪同下,使用设备进行高低跳锻炼时摔倒受伤。
随后,何女士被送往佛山市中医院住院治疗28日,经诊断为:骶4骨折。出院医嘱:定期门诊复查,休息12周、出院带药。出院后,何女士还多次进行门诊治疗,上述治疗,合计产生医疗费9788元,护理费1960元。事故发生后,健身馆垫付了1万元。
何女士出院后多次联系健身馆商谈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将健身馆诉至法院。
何女士认为,其到健身馆交费并聘请私人教练进行锻炼,在高低跳项目锻炼过程中,由于健身馆提供的设备不牢固,造成其摔倒受伤。且其就职于广州某投资咨询公司,每月本应有1万元收入,现受伤在家无收入来源,健身馆应赔偿其4个月,共4万元的误工费。另外,还应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及营养费2000元。
健身馆辩称,何女士跳跃锻炼使用的踏板设备是正常的,没有其所述的不牢固情况,何女士受伤是其使用该设备不当所造成,因此,何女士本人也应负30%的责任。
判决:未尽安保义务赔偿3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发现场及设备的照片反映,何女士进行高低跳锻炼的设备,系由九块塑料构件叠加组成放置在地面作平台,何女士在做跳跃踩踏动作时,因叠加的塑料构件受力散离倒塌,导致其后仰倒地受伤,与健身馆的设备结构不牢固,及没有在设备周围放置防护垫起缓冲保护作用所致有因果关系。
而且,健身馆对其提供给何女士使用的健身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对设备存在的危险性尽到告知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并未提供证据证明。
因何女士在休息期间的确没有收入,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月薪为1万元,根据其工作单位经营范围系商务服务业,参照《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法院认定何女士4个月的误工费为19077元。另外,法院也支持了何女士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
作为面向公众经营的健身馆,健身馆对其馆内的设备负有保障安全性的义务。由于健身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何女士在使用其提供的设备时因设备不牢固,导致身体跌倒受伤,健身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健身馆赔偿何女士受伤所发生的医疗费9788元、住院护理费元1960、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营养费2000元、误工费19077元,合计3.3625万元。
综上所述,健身应该是循序渐进,力所能及。这是健身锻炼中应恪守的基本原则。小编建议想请私教的爱美人士,可以找专业的私教教练进行健身。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