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来源:网络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有的父母却禽兽都不如!近期,辽宁一女子烈日下猛抽孩子耳光,目前网警已介入,并转给属地派出所。目前派出所正在处理中。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虐待儿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儿童的权益和安全,不应被容忍。那么,哪些情形属于虐待儿童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7月17日网传的视频显示,辽宁鞍山市御景尚品小区发生了一起女子连续抽打小孩的事件。视频中,这名女子不停地扇打孩子的耳光,然后边教育孩子边为他扇风。 18日,小区物业证实了此事并表示,很多业主都向他们反映了这一事件,并已经向物业经理进行了反映。据了解,这名女子经常在小区马路边遛孩子,但目前还不清楚她是否是该小区的居民。海城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网警已经介入并将案件转交给属地派出所,目前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处理。
案例
3月30日,一则亲妈虐待5岁孩子的新闻引发全网震怒,很多网友都不理解:为什么会有妈妈会不爱自己的孩子?据孩子小萱(化名)的爸爸透露,他是在今年1月初接到小萱妈妈的电话,她说小萱生病了,腿不能走路了。
他赶回家后,发现小萱双脚红肿,第一节脚趾已经发黑。看到小萱的情况后,他便送小萱去医院进行了治疗。但从小萱口中得知,他的伤竟都是妈妈造成的。在和妈妈生活的时间里,妈妈经常让小萱站在冷水里,还让热水烫头,不给孩子饭吃。
最终小萱因为妈妈的虐待导致“双足坏疽”,在2月11日进行了双侧小腿截断手术。同时小萱还被诊断为器官功能损害、重度营养不良伴消瘦、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在做完截肢手术后,小萱又接受了颅内高压的治疗手术,目前小萱视力很差,眼睛这块或将很难恢复!
目前小萱的亲生母亲已被警方控制!
哪些情形属于虐待儿童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
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
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性虐待
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
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此事件的曝光也提醒了社会各界对儿童保护的重要性。社会应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给那些需要帮助和指导的家庭。小编也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给孩子共创一个绿色健康发展的环境。任何对儿童实施暴力行为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