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24 来源: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进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进行速裁程序试点,开创了在司法领域进行“试验性立法”的先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并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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