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 来源:网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一男子为他人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刑4年。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08年,失业的上官某某在与妻子回河北娘家时,遇到了妻子的老乡王某某。
谈话中,王某某谈到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如有必要,他可以开具发票或帮助其他公司开具发票,并表示可以给上官某某很多好处费。
上官某某立即表示愿意帮忙联系,并与王某某留下了联系方式。
回到晋城后,上官联系了刘、郭等人,要求他们介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不久,刘等人向上官介绍了三家公司。
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上官某某通过王某某为三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票面价税总额约10%的开票费。
取得虚假发票后,三家公司用于抵扣公司进项增值税,逃避缴纳相应税款。
经调查,上官某某为三家公司介绍了71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90多万元,税额117万元,价税800多万元。上官某某非法获利1.2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上官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共向他人介绍了71张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超过117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家属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法院判处被告人上官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官说法
根据刑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还包括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
介绍他人虚假开具,是指行为人作为中间介绍人,在开票人与受票人之间发挥沟通、联系、匹配等作用,促进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本案被告人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相关企业少缴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应予严厉打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的罪,对单位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假税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假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综上所述,虚假税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企业和个人都要诚信经营,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