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来源:网络
近期,网传一则有关长春一女子煽动“敲盆行动”,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新闻。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网友曝料称,长春蓉桥壹号住户王某,在政府保障基本生活物资的情况下,在业主群内煽动“敲盆行动”,意图向政府施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西安广场派出所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违法行为给予治安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
该处罚决定是4月8日作出的,但被处罚的王某不是上述男性,而是一名女性,今年大约43岁。因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涉嫌寻衅滋事被处罚。该处罚决定只在小区业主群里进行了通报。
长春蓉桥壹号B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封控管理至今已有30多天了,基本生活物资由政府负责配送,是有保障的。不过居民申报的生活物资,一般来说是必需品,非必需品肯定无法得到满足。
案例1
“滦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滦南县公安局7日通报,4月5日,一居民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发布煽动信息,造成大量人员到某商超集中抢购,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企业正常经营,对疫情防控也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影响了社会稳定,警方对其作出行拘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2
1月24日,仙游县龙华镇陈某在仙游县鲤城街道煽动他人到某工程项目部顶楼通过扬言跳楼的极端方式讨要薪酬,鲤城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3
2022年3月25日下午,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有人破坏防疫封闭隔离围栏。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天下午,陈某灯(男,1985年出生,晋江人)不满社区主要通道被堵塞,通过网络煽动陈某东(男,1994年出生,晋江人)、陈某昇(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等人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造成不良影响。
陈某灯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陈某灯行政拘留14天,对陈某东、陈某昇各行政拘留8天。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每位市民都不要无视法律法规,违规者必究。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