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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女童偷拿钱被精神病患者母亲打成“熊猫眼” 精神病患者精神病人打人犯法吗

时间:2022-05-18 来源:网络

  近日,一则有关河南一女孩在校被同学打成“熊猫眼”的视频引发关注。5月17日官方辟谣,不是同学打的,是女孩母亲下的毒手,其母精神二级残疾。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悲剧啊,摊上这种妈,孩子不傻也要疯。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17日,温泉镇政府通报,被打女童王某格因两次私自拿家里钱,被其母亲打了两次。其父亲已去世,其母精神二级残疾,已送至养老中心集中供养。王某格被送至特殊学校。

  全文如下:

  近日,受社会关注的汝州温泉一女童被打一事,目前该女童经过治疗已出院。温泉镇及有关部门在征求其亲属意见后,已对其进行了妥善安置。

  被打女童王某格,现就读于温泉镇付岭小学五年级。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因其两次私自拿家里钱,其母亲打了王某格两次,造成面部受伤,网传被校园欺凌受伤不属实。其共同居住人员还有母亲沈某风、弟弟王某超,其父亲已去世。

  王某格家庭属于农村低保救助户,王某格及弟弟享受农村低保等政策合计每人每月1066.8元;沈某风精神二级残疾,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享受相应供养政策。以往在王某格家庭结对帮扶人和付岭村干部共同帮助下,该家庭日常生活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5月16日,王某格出院后,为避免不幸的再次发生,温泉镇政府和教育、民政部门结合王某格家庭实际情况,通过与王某格亲属协商,经王某格亲属(结对帮扶人叔叔、姑姑等)同意后,已将其母沈某风送至汝州市养老中心集中供养,将王某格及弟弟王某超送至汝州市福利院;王某超由福利院安排到汝州青坪双语学校全寄宿就读,王某格由福利院安排到汝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所需全部费用由汝州市福利院负责。汝州市养老中心和汝州市福利院同在一个大院,可方便王某格姐弟与其母亲随时见面。

  此前报道,网传河南平顶山汝州市温泉镇付岭村小学,一小女孩被同学打成熊猫眼。视频中,女孩在一女子提示下说出几个打她的同学名字,女子还在视频中展示女孩头部、胳膊及后背都被打伤。5月16日警方称,女孩并非被同学打,而是偷她妈妈钱,被妈妈打的。

  案例

  男子当街暴打路边乞丐

  3 月 26 日,辽宁丹东一黑衣男子当街暴打光头乞丐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黑衣男子抓着乞丐的衣领对其扇耳光,还用脚踹乞丐头部。

  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两个人都有精神疾病,民警已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精神病人打人犯法吗?

  精神病人打人的,需要根据打人时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确定其是否负刑事责任。一般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伤人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精神病人打人的,需要根据打人时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确定其是否负刑事责任。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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