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来源:网络
近期,安徽省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进一步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吴思豪少缴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支持严惩!那么,偷逃税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经查,吴思豪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210.57万元。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思豪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76.75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思豪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滞纳金。
案例1
2021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消息称,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后,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立案并检查。
黄薇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公开报道显示,薇娅,本名黄薇,先是歌手,后开网店,2016年成为淘宝直播的主播。之后薇娅获奖无数,凭借超高人气,2020年电商年成交额超过300亿元,成为名副其实的“带货女王”、“带货一姐”。
案例2
2022年6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期,江西省抚州市税务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徐国豪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徐国豪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取得直播打赏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755.57万元,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1914.1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218.96万元。
江西省抚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徐国豪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8亿元。其中,对其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1755.57万元,处1倍罚款计1755.57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的个人所得税1914.19万元,处2倍罚款计3828.38万元。
公开报道显示,徐国豪为陌陌主播,曾被称为“陌陌一哥”,坐拥百万粉丝。2016年正式在陌陌上开始直播生涯,第一个月就挣到1万多元。
偷逃税款的量刑标准
偷逃税款根据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和占应纳税额百分比进行量刑。有偷逃税款的行为但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 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