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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最高法: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当判死刑的判死刑

时间:2022-03-08 来源:网络

  近几年,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屡禁不绝。近期,最高法通报,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当判死刑的判死刑。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支持,严惩,共犯应该也同罪。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3月8日消息,刚刚,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周强院长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

  最高法工作报告还指出,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案例

  7月13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电影《失孤》原型拐卖案件的侦破情况。

  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期,公安部技术比对会战专班发现线索后下发指令,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扎实工作,成功找回电影《失孤》的被拐儿童原型郭新振,并顺线侦查,抓获了当年拐卖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

  1997年9月21日,山东聊城郭刚堂(男,现年51岁)夫妇时年2岁半的儿子郭新振,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陌生女子抱走,下落不明。接到报警后,聊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了大量侦查调查、走访摸排等工作,并采集了郭刚堂夫妇血样,检验DNA信息录入“打拐DNA系统”,但一直没有发现郭新振的下落。

  今年“团圆”行动中,公安部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组织攻坚。6月,在公安部组织的集中比对会战期间,专家们勇于创新,克服儿童失踪被拐时体貌特征与长大后差别较大的障碍,突破技术壁垒,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在河南发现疑似郭新振的线索。

  根据公安部指令,河南公安机关采集相关人员DNA信息进行复核检验,确认河南该人即为郭刚堂夫妇被拐24年的儿子郭新振。山东聊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赴河南、山西等地,围绕当年收养、拐卖情况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抓获了当年拐卖郭新振的2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扩线深挖。

  拐卖儿童妇女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拐卖儿童妇女,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当判死刑的判死刑。希望这个法条出台,可以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但愿天下再无拐!如果你身边存在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请保持好证据,及时举报。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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