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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犯罪团伙涉案资金1.8亿余元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时间:2023-06-16 来源:网络

  近期,警方成功打掉一个集资诈骗犯罪团伙 ,涉案资金1.8亿余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涉案资金1.8个亿好高的金额啊。那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固原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利用APP实施集资诈骗案件1起,打掉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案件涉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1800余人,涉案资金达1.8亿余元。

  2022年6月21日,固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接到宁夏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报案后,固原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多警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查,2022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谷某飞(河南籍)、汪某江(河北籍)、李某(天津籍)等人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在固原市注册空壳公司,利用第三方网络公司开发“某环保”手机APP,在未经有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及无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以“该公司大量生产绿色环保净水材料‘絮凝剂’产品,现启动‘招商引资、入股分红’”为幌子,通过组建微信群、举办招商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大肆宣传“此产品项目已获当地政府支持,每日收益率3%、投资周期60天、33天回本、总收益率180%”等虚假信息,以此吸引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投资。

  谷某飞等人利用“某环保”手机APP平台发布公司产品、动态等虚假内容,引诱投资人下载注册APP,并通过充值、提现等操作进行投资收益,在APP内生成唯一推荐码及推广链接,不断发展下线。

  为扩大集资规模,吸引更多人群投资,谷某飞等人还制定了详细投资收益模式,承诺向累计投资达到一定金额的投资人和发展下线的“团队长”按照不同比例给予额外奖励,诱使投资人不断投资并发展下级、赚取奖励。

  短短4个月内,先后吸引河北、天津、山东等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1800余人进行投资,非法集资金额达1.8亿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谷某飞、汪某江、李某等7人已被依法逮捕,李某路、张某霞2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男子吴某某在连江宣传高息回报,虚构银行“过桥”与解押业务,向40多人非法集资2000多万元。日前,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捕了他。

  去年3月至10月,吴某某未经批准,在连江县城关口头宣传高息回报,虚构银行“过桥”与解押业务等投资或借款方式,向陈某某、林某某、邱某某等40余人非法集资2000多万元。这些资金大部分被吴某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支付前期投资人员的本息,其余资金被他挥霍一空。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凡是要求交纳入门费、拉拢人头发展下线、承诺获取高额回报的投资,一定要坚决拒绝并远离。天上不会掉馅饼,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谨防上当受骗。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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