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5 来源:网络
每年孩子被父母或被家庭成员虐待报道几乎就没有中断过。近期,甘肃一继母因涉嫌虐待7岁继女警方立案 ,女孩父亲爆料,她将孩子双手按进滚水里。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是怎样的父母可以让自己的孩子被一个没有血缘的人虐待到这样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3日,甘肃天水的赵先生拿到7岁女儿伤残鉴定轻伤二级的鉴定书,陷入无尽悲伤及惭愧中。据赵先生介绍,造成孩子终生残疾的根源,来自他的第二段婚姻,后妈虐待所致。赵先生与现在的妻子王某丽网上相识,两人属离异重组家庭,男方带两孩子,女方带一孩。婚后,自己外出打工,因对方管教孩子、婚内出轨等矛盾升级,对方迁怒两个几岁的孩子吃小米椒、脚踩奶粉桶、夜锁门外、甚至动手打头,碰钉子,把手按到滚烫热水里,虐待致残疾。现在伤情鉴定出来,孩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7月3日。警方以故意伤害立刑事案件,王某丽也向警方承认此事。该办案人员介绍,非常同情受虐的孩子,但办案需要的是证据,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
广东清远一名妈妈在怀孕期间,将非亲生的3岁女儿虐打致死一案,26日在清远市看守所终审宣判,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曾某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被告人曾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老许(化名),后两人在清新区太和镇某小区租屋同居,老许和前妻生育的女儿即被害人小佳(2010年2月9日出生)也与两人一起生活。2013年1月1日下午5时,曾某在家中叫小佳洗澡,因小佳哭闹不愿洗澡,曾某一怒之下,用手打、推小佳的脸颈部,小佳跌倒在地上致头部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7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小佳是因重型颅脑损伤,左额顶部硬膜下血肿并脑疝形成、脑干功能衰竭而死亡。
一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曾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曾某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犯故意伤害罪属适用法律错误,其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上诉人与被害人共同生活期间一直对其照顾有加;被害人父亲曾对上诉人表达过谅解的意思;原判未充分考虑其悔罪态度及父母年老、儿子年幼的情形,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清远中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上诉人在实施殴打时的力度,显示其主观上对危害后果的放任,应属间接故意,因此一审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正确。对于曾某上诉提出其有积极赔偿的情节一节,经查属实,同时考虑到该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且案发后上诉人积极将被害人送医救治,留在医院守候没有逃走,遂改判曾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综上所述,呼吁有关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立法中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关注和保护,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设立专章,细化内容,对未成年人施暴的犯罪分子给予严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