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律师网! 微信咨询:
省份/地区
城市
区域
搜索

医护人员长期受X射线损伤而患白血病 医院需要赔偿吗

时间:2023-06-05 来源:网络

  近期,一医护人员长期受X射线损伤而患白血病的,那么,医院要不要付赔偿金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谭于1988年加入一家医院,从事医生工作。2003年7月至2005年4月从事放射性介入治疗,在X射线辐射机下进行。2005年4月,谭患有白血病,并在许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谭多次使用地塞米松、甲基泼尼松龙、泼尼松等激素类药物。后来,在治疗过程中,继发性股骨头坏死、面部色素沉着等疾病,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

  谭某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其白血病的发病与工作期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股骨头坏死与接受辐射或白血病治疗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残疾程度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2012年11月20日,谭某患有白血病,与其长期从事放射介入诊疗时接受放射线有因果关系;2.谭某双侧股骨头坏死与白血病治疗过程中激素大剂量使用存在因果关系;3.谭某双侧股骨头坏死导致双侧髋关节功能障碍。目前分别构成人体损伤8级残疾,需要三级护理依赖。

  此后,谭某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白血病残疾程度和面部色素沉着残疾程度进行鉴定。2013年2月1日,鉴定中心提出以下鉴定意见:谭某急性杂合性白血病残疾程度,根据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残疾等级》(2015年被GB/T16180-2014所取代)第二级第36条,属于二级残疾范畴,构成二级残疾;面部色素疤痕残留程度,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1998)第2.6.八条规定属于六级残疾范畴,构成六级残疾。

  本案经法院再审后,最终判决医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谭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155.4元。

  医务人员长期患有X射线损伤和白血病的,医院应付赔偿金!

  律师说法

  2017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X、γ辐射被列为致癌物。X射线用于诊断、治疗、工业等领域,但长期接受X射线会导致白血病。白血病的病因包括病毒因素、化学因素、遗传因素等。有证据表明,电离辐射可引起白血病。人体吸收中剂量或大剂量辐射后,会诱发白血病,增加白血病的发病率。

  在这种情况下,谭提供了一个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证明了他的白血病与他的专业X射线辐射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意见是根据谭的病历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院机房辐射水平的“解释”,结合白血病的医学原因理论综合分析得出的结论。因此,基于上述“说明”和谭病案数据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认为,谭患白血病与长期放射介入治疗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合理的分析和判断。

  因此,本案可以采纳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因此,应认定谭的白血病与其职业有因果关系。

  医务人员长期患有X射线损伤和白血病的,医院应付赔偿金!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法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旦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

会员登录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第三方账号直接登录

关闭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