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来源:网络
自从疫情爆发以来,各地不遵守防疫规定的案例络绎不绝。最常见的就是刻意隐瞒行程,不同当地居委会报备。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隔离等举措。近日,杭州2人刻意隐瞒行程,被立案调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都不看新闻的吗,不知道隐瞒行程会犯法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6日,据“杭州发布”通报,0时~11时,杭州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该名无症状感染者为外省协查人员。另据通报,宁某某、党某某从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杭,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调查期间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已被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1
2022年3月16日,周口市淮阳区居民王某全从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太康后,未按疫情防控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备并采取居家隔离等相关防控措施,在3月16日至23日期间频繁出入公共场所,且在3月23日核酸初筛阳性后,仍对流调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致使多人感染新冠肺炎,严重损害、影响群众健康安全和生产生活。3月27日,太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王某全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例2
2022年3月16日,王某全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太康后,在赵某洋经营的烩面馆就餐。该烩面馆不执行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致该烩面馆服务人员、就餐人员多人感染新冠肺炎,严重损害、影响群众健康安全和生产生活。3月27日,太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该饭店负责人赵某洋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例3
2022年3月17日,王某全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太康后,与其孙女到太康县老冢镇某诊所就诊,该诊所在诊疗过程中,未执行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后王某全及其孙女相继确诊。3月28日,太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接诊人卢某丽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综上所述,抗疫期间,每个人都要遵守防疫规定,刻意隐瞒行程如果造成传播,后果不堪设想。而且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