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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提前实习,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时间:2023-05-16 来源:网络

  入职前提前实习,劳动关系何时起算?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多学点法律知识,比较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就业优先战略”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在白皮书发布现场,法官回答了毕业生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相关法律问题。

  在招聘过程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摆出诱人的入职待遇。如果这些承诺在实际入职后无法兑现,劳动者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对此,法官表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做出的入职承诺具有约束力,不能说会改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入职前就工资、工作职责、劳动条件、就业地点等事项进行协商。,这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必要过程。现阶段,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合同,但仍应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减少承诺的劳动报酬,可以损害。”

  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提前实习阶段是权利保护的空窗期吗?法官表示,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后入职的三方协议后,应届毕业生应提前进入单位实习,并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习之日起计算,相应的劳动权益基准保护也应涵盖实习期间。

  此外,职场新人在试用期也要注意保护劳动权,试用期并不意味着赋予用人单位随意解除的权利。“刚进入职场时,很多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严格限制试用期的期限和次数,明确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严格限制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的解除权。职场新人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在试用期依法维护合法劳动权益。”龚勇超说。

  法官还提醒即将进入职场的毕业生,工作前必须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是双方发生纠纷时保护劳动者权益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同时,用人单位经常提供的劳动合同是格式文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场新人应特别注意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有效证据。

  【典型案例】

  大学生以就业为目的提前实习

  自入职之日起,法院认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在三中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法院认定,一名尚未毕业并提前实习的大学生王某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虽然大学毕业生王某于2021年6月28日正式获得毕业证书,但王某于5月2日在毕业前加入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但是5月20日,王某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因伤未能再出勤。随后,王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在2021年5月2日至2021年8月27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汽车销售公司表示,王某入职时尚未毕业,只是公司实习生。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能在2021年6月29日起成立,也就是王某毕业后才能成立。该公司还表示,该公司要求王某在2021年7月和8月继续工作,但王某没有出勤,该公司一直向王某支付工资,直到7月份。

  法院认为,王某进入公司时已年满21周岁,已达到法律规定的劳动能力年龄。另一方面,公司于2021年7月和8月通知王某继续返岗,可以认定王某是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目的进入公司的。因此,王某在公司的工作不同于大学生以社会实践为目的的实习。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该从王某加入公司,也就是2021年5月2日起成立。

  法官还提醒,大学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促进大学毕业生稳定就业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整体稳定的重要保障。对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来说,毕业前实习是双向选择的重要考察期。既要尊重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又要保障应届毕业生的合法劳动权益。本案以劳动关系认定为切入点,考察劳动者年龄、用人单位返岗通知等因素,明确双方形成了以就业为目的的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认定了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自入职之日起,法院认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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