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9 来源:网络
年终将至,诈骗犯十分猖獗,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不少市民深受其害。近日,石家庄公安破获一起以办理孩子升学为由,诈骗8万元的诈骗案件,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那么,诈骗怎么判刑呢?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11月23日,刑警六中队接辖区王先生报警称:其于2021年9月4日被张某以给孩子办理转学为由被骗8万元。接到报案后,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对案件展开侦查,办案警员经分析研判,在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反电诈中心的大力协助下,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藏匿地。
11月24日10时许,经过三个小时的蹲守,在新华区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3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成功抓获。
经讯问,张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孩子转学、入学事宜的前提下,虚构自己能办理各类名校转学、入学的事实,诈骗王先生8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
李某本在某单位的物业服务处工作,却经常谎称自己是“主任”“处长”来骗取钱财,可到底纸里包不住火,李某终因诈骗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2015年5月,家住石家庄的李某成功帮助杨某女儿办理了上幼儿园一事,于是杨某对李某身份深信不疑。没过多久,杨某便委托李某帮冯某的女儿办理高速收费站的工作,帮表某办理高速交警的工作,并分别给了李某8万元;2016年4月,杨某再次委托杨某帮其好友办理建筑智能化的资质,并给了李某3万元。李某收取三人钱款后,不仅未能兑现介绍工作等承诺,还以各种理由推拖返还钱款。无独有偶,尝到了甜头的李某,竟一发不可收拾。2016年9月份前后,苏某通过邢某帮自己找关系办理煤矿手续。于是邢某便联系之前认识的李某,李某谎称自己是某杂志社的副主任,有能力办理此事。后李某收到苏某通过邢某转来的的14万元,可直到2016年底,该手续依旧没有办成。之后,感到蹊跷的杨某、苏某二人,多次向李某索要钱款无果,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9年7月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虚构自己有能力为他人安排工作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李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李某退还诈骗所得33万元。
诈骗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标准:就是指以诈骗罪数额大小为主要因素,结合情节因素确定的标准,也是诈骗罪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标志。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的两个考量因素是:一是诈骗的数额标准;二是诈骗的情节因素。
诈骗罪量刑标准的立法解释: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诈骗罪是一种公诉案件,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