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 来源:网络
近期,一男子因盗窃自助售货机被抓。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劳而获的人最看那不惯了。那么,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自今年3月起,兴福辖区某蔬菜公司就在盘点时发现,某社区蔬菜自助售货机里的蔬菜和水果库存数量出入较大,怀疑有人盗窃。
报警后,兴福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经过大量研判分析,初步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通过数日走访摸排、蹲点守候,7月6日11时许,民警将嫌疑人李某在某村居门口抓获。
经查,盗窃嫌疑人李某之前为该蔬菜公司员工,熟悉蔬菜自助售货机的内部应用流程,其离职后仍用之前掌握的用户密码,多次盗窃自助售货机内的水果和蔬菜价值数百元,用于自己日常吃喝。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
偷了25双鞋,还没卖出去就被抓。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盗窃罪案,判处被告人杜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经查,这已是其第四次因盗窃被判刑。
案情显示,2023年1月7日11时许,被告人杜某回到住所时,看见楼下存放鞋子的仓库门口停着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车上放着三箱鞋子,杜某见四周无人便盗走其中一箱,藏匿于一楼楼梯间内,伺机变卖。杜某盗走的鞋子共计25双,按出厂批发价算共计价值人民币1260元。
经查,被告人杜某因犯盗窃罪于1982年被吉林省伊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犯盗窃罪于1986年被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被利川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此次因盗窃被抓受审,已是第四次。
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杜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愿意接受处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盗窃的财物,已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系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治安案件,无论金额大小,公安机构都会依法受理。如果盗窃金额到达1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追诉。
综上所述,治安案件,无论金额大小,公安机构都会依法受理。如果盗窃金额到达1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追诉。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