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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大盗”跨省作案3个月盗窃价值15余万元的螃蟹

时间:2021-12-21 来源:网络

  近日,南京警方破获一起跨省的螃蟹盗窃案件,三名嫌疑人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在江苏南京、安徽马鞍山累计盗窃螃蟹4000余斤,价值15万元左右。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日前,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和凤派出所接到辖区螃蟹养殖户曹先生报警,称养殖在蟹塘的螃蟹被人偷走,现场发现有脚印。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过民警的侦查,办案民警明确嫌疑人的作案车辆为一辆无牌面包车。于是循线追踪,掌握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并且也明确了面包车卸载螃蟹的地点。

  抓捕定在凌晨4点,三名嫌疑人驾驶面包车来到高淳区古柏镇某村口池塘,正准备将面包车内偷来的螃蟹卸车清洗,蹲守警力迅速合围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明、刘某钦、刘某显抓获,现场查获盗窃所得螃蟹470余斤。

  经审查,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今年10月以来窜至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以及马鞍山市博望区等地盗窃蟹塘螃蟹近20次,共计4000余斤,价值15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刘某显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

  几天前的一天早上,在青岛某蔬菜批发市场的一家海鲜商铺前,一位摊主与人吵了起来。于是,有人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只见双方依旧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海鲜商户称这名中年男子偷了他的螃蟹,而男子却称是自己在别家买的螃蟹,只是还没付钱。民警随后调查发现,男子张某的回答有疑点。

  民警:“双方争执不下,各执一词,都称螃蟹是自己的。商户提供了螃蟹的一个细节,就是这袋螃蟹里面有一个‘3.5公’的白色小卡片,但是张某并没有提供这一细节,我们由此判定顾客张某并不是这些螃蟹的主人,他有可能是盗窃这些螃蟹的小偷。”

  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时间段的监控,发现张某最近每周都会推着小推车在市场内闲逛,趁着忙碌的摊主没有注意的时候迅速将人家的螃蟹装在推车上马上离开。在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盗窃螃蟹的事实。

  民警:“张某一开始觉得盗窃的螃蟹数量不多,价值也不大,张某怀有侥幸心理觉得没有什么事儿。”

  张某交代自己平时很喜欢吃螃蟹,但现在螃蟹价格偏高,自己舍不得经常买,就想偷点解馋。一次得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经过查实,张某共盗窃商户的螃蟹7次,每次都在20斤左右,算下来也是价值不菲。

  目前,爱吃螃蟹的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偷螃蟹多少钱可以立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5千/3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5万/3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万/30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螃蟹虽然美味,但是如果是非法手段获取就构成了违法了。不要为了满足一时的口欲,而去违法犯罪呦。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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