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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信息公开新规明年施行 涉PM2.5等12项

时间:2014-07-11 来源:网络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食品安全、环境核查审批等内容都纳入政府主动公开项目。 

食品安全纳入主动公开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北京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连年递增,从2008年的3000多件上升至去年的16888件,可见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明显增强。 

  相比于国家的《条例》,北京市的《规定》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将食品安全、PM2.5等市民关注的12项社会热点都纳入到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而且要求得非常详细。  

  如食品安全方面,要公布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环保方面,要公布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 

公开时限缩减5工作日 

  同时,北京此次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限由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减为15个工作日,并要求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工作进展和政府应对措施等政府信息。这样可以让市民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和情况进展,也能杜绝谣言产生。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监测和澄清机制,即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防止拿“涉密”当借口 

  在国家的《条例》中规定,不可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此次北京的《规定》在征求意见阶段,就有人建议应明确“国家秘密”等不公开信息内容的定义,以免相关部门以此为借口,拒不公开信息。 

  《规定》中明确:国家秘密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定义”。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规定》设置了“例外条款”: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这半年 

  自从我国首份保护公众知情权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年施行以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大进步。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简称12号文件),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三年出台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特意邀请6个省市和8家部委的代表,对各自半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今年以来,各地的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如何?还有哪些“顽疾”?新京报记者 储信艳 

  最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栋正在进行收费法的研究。在信息收集方面,却遇到了难题。 

  “我想要了解,某个区域内,马路的停车位究竟有没有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政府部门是否掌握全部停车位的信息?我搜集起来很困难,基本找不到公开的具体资料。”他觉得,这属于公共资源,使用和收费都应该主动公开。 

  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王成栋笑说自己“应该检讨”,应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完成自己的研究。 

  政府也自2008年《条例》施行以来,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国办已连续3年出台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近日,在国办召开的信息公开座谈会上,6个省市和8家部委的代表对各自半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各位代表畅所欲言,不仅只讲成绩,也谈工作中的困惑。 

京沪等地出台地方版规定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自从2008年《条例》颁布后,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陕西省等多省市出台了地方版的《信息公开规定》,对《条例》进行细化;也有一些省市每年印发当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确定当年的任务。 

  从2008年开始,国务院下属部委和各省市均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去年,国土资源部受理并全部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58件,在各部委受理申请的数量方面名列前茅。 

  据记者了解,国土资源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其内容覆盖了《条例》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有所细化,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答工作的相关规定。 

  在公民申请信息公开意识方面,住建部的代表在座谈会上披露了一组数据,很有说服力。 

  住建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08年,该部接到的信息公开申请量只有10件;2009年为78件,2010年228件,2011年是180件,2012年是358件,到了2013年,申请数量激增到40610件。今年上半年,住建部信息公开申请量已经收到3504件。 

透明度相比往年有所突破 

  座谈会上也透露,在一些为大众所关心的领域,今年的透明度相比往年,有所突破。 

  在“预算公开”方面一直为大家所关注的财政部通报,在2013年95个中央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今年新增4个部门首次公开了部门预算,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5个部门首次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中央编办则通报,目前,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为1235项,共涉及60个部门。据悉,今年,首次公布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已启动。2月份,国务院各部门启动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即“行政审批事项大清单”,也已经在中国机构编制网上公开。 

  另外,在座谈中各省市和部委的发言人集中提到了公开平台多样化,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开方式,在政务微博等方面“花工夫”。例如,安监总局开通了政务微博,自5月6日正式上线至今,粉丝已经突破100万;开办了总局手机报,目前用户超过5万户,利用网络优势,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http://news.jcrb.com/jxsw/201407/t20140711_1413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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