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6 来源:网络
近期,四川省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刘国强被开除党籍因利用职务影响出售房产获利。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刘国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国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出售房产获利;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建设、股权收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国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案例
日前,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西宁市纪委监委对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东部地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原主任、一级调研员米占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米占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指使他人编造虚假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安排子女进入服务对象企业工作,领取超额薪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环保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米占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米占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西宁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米占良简历
米占良,男,土族,1963年1月29日出生,青海大通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7月至1992年9月 天峻县公安局干部;
1992年9月至1996年11月 大通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11月至1998年12月 大通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8年12月至2003年3月 大通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镇长、党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6年7月 湟源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6年7月至2010年11月 大通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 大通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 西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 西宁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东部地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2020年8月退休。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可能构成职务侵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可能构成职务侵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 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