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6 来源:网络
4月23日,网曝第一批上海同胞已抵达武宿机场”的虚假视频在网络传播,警方:经查系造谣依法行拘造谣者!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大嘴巴的人太多了,隔离给隔傻了?疫情期间造谣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24日晚10点30分,山西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对外发布,已将相关不实视频发布者阮某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该分局依法对阮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经依法调查查明:4月23日,阮某将太原机场转送外地抵并乘客的视频加注“第一批上海同胞已抵达武宿机场”的文字并编辑合成后,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评论和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
案例1
4月13日,白山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巡查发现,居民娄某在某手机通讯APP中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称:“白山市又检查出来疫情了,还要封城,买点吃的有备无患”,该虚假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引起群众恐慌。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娄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4月9日,四平市铁东区居民唐某在某手机通讯APP中发布虚假政府通报,在通报中散布“提出表扬,小区管控特好,给予提前解封,10日晚22点解封以示奖励”的谣言,被多人转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唐某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疫情期间造谣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进行造谣、传谣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疗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构成犯罪的,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疫情期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擦亮眼睛不要再让谣言有传播的机会了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