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来源:网络
近期,“基因编辑婴儿”案贺建奎已释放 ,曾获刑3年。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基因编辑婴儿才判3年吗?感觉还是判轻了些!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基因编辑婴儿”案被告人、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近期已刑满释放。
2018年11月26日,贺建奎因“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发轩然大波。业内专家对实验的动机和必要性、实验过程的合规性、实验影响的不可控性都提出质疑。
2019年1月21日,南方科技大学研究决定解除与贺建奎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其在校内一切教学科研活动。
2019年12月30日,“基因编辑婴儿”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贺建奎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贺建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案例
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结一起女子在出租房内非法行医案件,被告人郭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21年7月12日,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一出租房内,被告人郭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被害人冯某静脉滴注头孢曲松钠。在滴注过程中,被害人冯某发生休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某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被害人冯某符合静脉滴注头孢曲松钠过程中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终因多器官功能障碍而死亡。
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郭某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60万元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郭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并获得其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这不是被告人第一次非法行医。早在2007年1月,被告人郭某就因非法开设诊所冒充医生进行招摇撞骗,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行政拘留五日。针对辩护人所提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不思悔改,再次非法行医且致人死亡,足以说明其主观恶性,故对其不予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万万不可行。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能当试验品。如果你身边存在非法行医的行为,请及时举报。小编也建议大家,如果身体不适,应该早日就医,要找正规医院就医,不要把自己的宝贵生命任由黑医院来处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