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1 来源:网络
近期,阳江一团伙生产千斤假猪血被抓涉,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40多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食品安全真的很重要,假的东西太多了,还是少吃外面的食物吧。那么,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的怎么处罚?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14日,广东阳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伪劣猪血团伙,现场捣毁生产“猪血”窝点1个,查获1000多斤没有任何猪源性成分的假猪血,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审查,以梁某高、黄某香夫妇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6年起雇佣自家亲戚作为员工,隐蔽于偏僻乡村,在没有任何卫生安全保障下,通过低价回收牛血,再根据一定比例的牛血、水、盐以及不明物质,调制出伪劣的“猪血”,并以3至4元/公斤的价格销售至阳江各大农贸市场、配送公司等,涉案金额高达340多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梁某高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
因夫妻二人生产、销售"毒猪血",近日此案被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万元。
据悉,2010年10月份刘某和李某夫妻二人从利辛县恒盛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猪血,拉到其在利辛县城关镇双桥租赁的房屋内进行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为使猪血半成品色泽英观,又能存放较长时间不易腐烂,刘某购买了甲醛,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甲醛倒入水中,形成了不可食用的有毒、有害的甲醛溶液,然后刘某夫妻二人将加工的半成品猪血浸泡在甲醛溶液中。至2011年9月止,刘某夫妻共加工含有甲醛成份的猪血十余吨,销售给利辛县苏某、刘某等多名食品经营户对外零售给消费者。后二人被群众举报案发,刘某夫妻二人非法所得五万元,已被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的怎么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