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3 来源:网络
阿里女员工周某被侵害事件可以说是反转不断,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张某的妻子对这个处理表示不服,同样的,这样的结果也让吃瓜群众一头雾水,为何两名嫌疑人的处罚不同?接下来小编带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9月12日晚,阿里女员工周某被侵害事件再起波澜。事件另一当事人张某妻子@上善如水a11 发声,质疑女员工周某,“是周某自己说出的酒店名称。周某你到底是真醉还是装醉?”,“三番两次的打通话让强制猥亵过自己人过去陪她,到底是猥亵还是勾引?”还表示坚决不相信张某强制猥亵,相信法律会还她丈夫一个公道。

8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9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拘留十五日。
什么叫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
警方通报不构成犯罪,说明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可能有“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构成犯罪”等类型。
有教授解读认为既然作出了15天治安拘留处罚,说明王某文的行为确实存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况,但并不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所以,经公安机关侦查,王某文行为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需要给予严厉处罚,因此对其处以15日顶格的治安拘留处罚。治安拘留是行政违法行为,是劣迹,但不是刑事违法记录,所以不是前科。
两位嫌疑人,为何处罚不同?
张某和王某文都涉嫌强制猥亵,处理结果并不相同。什么程度才构成犯罪?
在实践中,犯罪行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以社会危害程度大小来区分。根据刑法的谦抑原则,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这在实践中还需要联系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来确定。
因此,只有在强制程度和猥亵程度都比较强时,才能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否则就要优先考虑适用行政处罚。
猥亵的程度怎样才算是“强”,需要结合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行为所侵害的法益来判断。可考虑要素包括接触原因、方式、次数、被害者意愿等,这些需要以在案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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