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来源:网络
近期,广西一女子无证醉驾撞飞骑车阿姨 ,电动车瞬间散架零件洒落一地。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安全永远都是最重要的,无证驾驶太可怕。这故意伤人➕危害公众安全,不得三十五十年的?那么,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广西柳州,57岁的谭阿姨骑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倒。交警到场发现小车司机韦某身上有酒气,经检测涉嫌醉驾。韦某供述,事发前一晚与朋友喝酒到第二天早晨才回家。睡了几小时后,开男友姐夫的车出门才造成事故。谭阿姨因佩戴头盔未受重伤,目前已回家休养。韦某不仅涉嫌醉驾,还未考取驾驶证,将面临法律严惩!
案例
2022年4月3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查苗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无证驾驶还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驾车冲卡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案件。目前,案件当事人符某升(男、27岁)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2022年4月2日23时许,在邦溪镇王琴村路口的疫情防控卡点,邦溪派出所在配合卫生疾控部门执行车辆检查过程中,在查验一辆白色小轿车时,该车辆突然加速冲卡,往儋州方向逃窜。执勤民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行跟踪追查。该车主符某升见无处躲避,遂于邦溪镇大石村和牛养殖基地附近弃车逃跑。该案发生后,邦溪派出所立即联合县局交通管理大队成立案件调查组,并通过随行人员,向车主符某升进行劝投工作。次日,符某升主动到邦溪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经查,4月2日晚,符某升无证驾驶一辆白色轿车载3名朋友从昌江石碌返回儋州,在途经邦溪镇王琴村路口疫情防控卡点时,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时,因其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而产生畏惧心理,遂驾车冲越卡点。遵循回避原则,目前该案于4月3日移交查苗派出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符某升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无证驾驶的处罚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小编再次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无证驾驶。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