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来源:网络
3月16日晚,最高检在官方微博中首次披露,茅台前董事长案贪污案件细节,光卷宗100多本, 受贿黄金制品等1000多件 ,40多人清点一天一夜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厉害了光卷宗就有100多本,把人性的贪婪体现的淋漓尽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袁仁国出生于1956年10月,贵州仁怀人,曾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早在2018年10月,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对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视频显示,在办案过程中,40多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中清点出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等1588件,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若干,办案人员用了一天一夜才清点完毕。
据了解,该案件具体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承担审查起诉工作。“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案件。其时间跨度特别长,案件笔数特别多。”办案人员称,“虽然他(袁仁国)只是一个受贿罪,但是他的受贿手段是比较复杂的。整个案件卷宗大概100多本。”
经审查发现,整个案卷凸显出来的都是袁仁国利用特殊资源的审批权,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帮助的行为事实。袁仁国从1994年到他案发为止,受贿金额高达1.1亿元。2021年9月,袁仁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受贿行为的只要受贿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或有其他较重情节,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此时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和最新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规定,受贿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即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会对行为人加重处罚。
1、受贿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到200000元。
2、受贿有其他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