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出售房产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
时间:2016-09-21 来源:网络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下面来了解一起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案例。
2012年11月,被告人甘某与魏某等人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书,约定将魏某等人位于进贤县某村住宅用地承包给甘某开发建商住楼。随后,甘某除分别与龚某等人签订协议,用住房抵木工工钱、石匠工钱和建材款之外,还在同年9月28日至2015年7月2日期间,与多名购房人签订协议,销售住房20套,其中有7套住房系重复出售,共骗得购房款35.6万元。这笔赃款全部被甘某赌博挥霍一空。
甘某还于2011年6月与房地产开发商万某签订建房协议书。同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间,甘某为了获取资金用于赌博,私自将属于万某的房产出售,与15户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书,骗取购房人所交付的购房款共计79万元。案发后,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进贤县法院依法宣判了这起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甘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