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4 来源:网络
3月24日,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胥波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3年。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反腐永远在路上!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3月24日,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3日依法公开宣判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胥波受贿一案,以被告人胥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胥波先后利用担任皋兰县县长、榆中县委书记,兰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支付、土地使用权审批、规划手续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315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胥波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胥波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胥波受贿时间长,部分赃款尚未追缴到案,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
北京平谷某学校的校长将合作办学机构的185万余元服务费占为己有。3月17日,北京平谷法院院长杜岩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
检方指控,姚某于2014年至2019年在担任某校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合作办学机构本应支付给学校的合作服务费185万余元通过多个账户转账后占为己有。公诉机关认为,姚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在平谷区有较大社会影响,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和教育意义。
为提高庭审质效,法院院长杜岩在庭前认真阅卷研究案情,仔细审查证据材料,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组织合议庭成员共同归纳审查重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杜岩充分告知姚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就重点事实和细节进行了讯问,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综合考量全案证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当庭宣判,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二十万元。
综上所述,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切实认清腐败危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