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2 来源:网络
自从3月11日疫情在泉州肆虐,泉州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抗疫的关键时刻,却传来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近期,3名泉州人被拘留,因疫情期间随便造谣,引起恐慌。疫情期间造谣怎么担责?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1
2022年3月21日,我局蚶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网民于3月21日凌晨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村里刚通知,某某公司确诊三个。基本可以躺平了!......”的信息,文字下还附上一张防疫人员处置疫情的照片,引起恐慌。接警后,我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该微信文字及图片内容系涉疫虚假信息。
经查,林某(男,1990年生,石狮人)于3月21日凌晨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并发布到朋友圈,后被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某某公司员工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行政拘留。
案例2
2022年3月20日20时许,肖某兰虚构事实,编造一条:永春今天查出7个阳性的信息,在一个有9名成员的微信群“珐姆蕾”上进行传播,扰乱了公共秩序。肖某兰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肖某兰于2022年3月21日被桃城所传唤到案,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
3月21日下午,五里街派出所会同网安大队民警抓获网络造谣者蒋某(男,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现永春县五里街)。该造谣者承认其在网络造谣“6个广东的跑到永春,***的6个全阳性”的事实,该言论未经永防控指正式通告证实,蒋某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被行政拘留。
疫情期间造谣怎么担责
网络造谣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在抗疫的关键时刻,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抗疫。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不要随便发布不实言论、不传谣言、不信谣言。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