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来源:网络
一男子因嫖娼不满女子加价,将其杀死后潜逃19年。目前,男子已经被依法抓获。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潜逃了19年,能睡好觉吗?那么,杀人犯潜逃多年被抓到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13日,据台州公安消息,近日,仙居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排查出一名涉嫌19年前实施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2004年12月5日,仙居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城关燥塘巷一出租房内有人被杀害。
案发现场位于出租房的二楼卧室里,一女尸躺在床上,在现场,警方采集了一些生物标本后,并没有发现其他重要的证据。
通过走访调查,警方分析发现,死者吴某系失足妇女,生前人员交往关系复杂,而案发出租房位于老旧城区的城中村,很多外来人员来仙居务工在此落脚,人员复杂,加上没有视频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给调查带来巨大困难。
2023年,仙居警方运用新技术再次对历史物证开展检验比对。5月10日,警方在上海一小区值班室将周某成功抓获。
面对突如其来的台州警方,周某显得很冷漠,坚决不承认自己杀了人,但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以及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周某最终承认了罪行,交代了案发的过程。
周某,江西省抚州人,54岁,2004年11月4日晚,周某与被害人吴某事先约定好嫖资,在吴某住房内实施嫖娼,期间因吴某要求加价二人发生争执,吴某表示如果不加钱就要喊人,周某担心吴某喊出声,暴力殴打被害人,并捂住其口鼻,后见吴某没了动静,惊慌失措的他迅速逃离现场,随后潜逃至外地。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近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在湖北荆州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潜逃27年的命案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至此,“1996.12.30”命案侦破工作画上句号。
1996年12月30日19时30分,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护城派出所紧急报告:护城乡高车村6组一女子被人杀死在其经营的小卖部内。经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警方确认系他杀,初步分析为一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推测案发时间为1996年12月29日22时至24时之间,作案人数2至3人,而且很有可能为有犯罪前科人员作案。
由于案发现场遗留的线索太少,案件侦办迟迟没有进展。直到1997年3月3日,民警到常德市邮电局调阅案发现场小卖部内公用电话的通话单时,发现一则案发当日22时59分打往津市的通话记录十分蹊跷。经研判,民警决定牢牢抓住“通话号码”这唯一的案件线索,火速赶往津市核查。
经大量走访调查,民警发现小卖部打电话的系荆州籍女性黄某芳,年龄在30岁左右。通过和被害人遇害时间比对,警方判断该女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立即赶赴黄某芳老家荆州市摸排其社会关系。在当地警方的配合和支持下,民警了解到黄某芳和丈夫陈某武,在1996年12月29日案发后回过家中,但很快便离开了。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马不停蹄赶往荆州区,在一居民区将陈某武、黄某芳抓获,现场缴获被害人挎包、皮夹、手表等财物。
经审讯,两人对入室抢劫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出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
据陈某武、黄某芳供述,1996年12月下旬,陈某武得知妻子黄某芳曾打过工的武陵区某餐馆经营者有钱,便与黄某芳预谋抢劫餐馆经营者,并邀老乡刘某参与。1996年12月28日,陈某武3人入住目标餐馆,但碍于有其他旅客,不便作案,便将作案目标转向餐馆附近一小卖部。
1996年12月29日晚,3人来到小卖部附近伺机作案,黄某芳以打公用电话为由,哄骗受害人打开大门,3人乘机潜入商店,用事先准备的自行车链条锁和塑料绳子残忍地将被害人勒死,顺势抢走现金、香烟、金器等物品。
随着陈某武、黄某芳两人被法院判处死刑,办案民警开始加大对同案犯刘某的追逃工作。由于当时侦查条件、技术力量等方面的限制,警方一时无法确定刘某的逃跑方向,加上当时的交通、通讯不畅,抓捕工作步履维艰。
刘某在案发后究竟去了哪里?27年来,为了能尽快抓获刘某,武陵公安三代民警接力,想尽了一切办法,案卷翻了一遍又一遍,对曾经和刘某有交集的人也是一次次摸排调查……
时间来到2023年,武陵公安加大命案积案集中攻坚力度,将命案积案攻坚作为重中之重。星光不负赶路人,在民警常年的坚持下,不时会有刘某的线索反馈。
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研判下,6月5日,民警发现潜逃对象刘某出现在荆州市区,并很快确认名叫“王昌奎”的男子,就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
当天下午,在荆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民警成功在荆州市城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经突审,刘某供述了当年入室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据刘某交代,听闻陈某武和黄某芳被抓的消息后,他便仓皇出逃,先后到东莞、武汉及鄂州等地流窜漂泊,2021年潜回荆州,整日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这期间,刘某从来不敢跟家人联系,也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杀人犯潜逃多年被抓到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杀人犯无论逃跑多久都会有刑事责任。因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不会因逃跑后超过追诉时效而免责。
综上所述,杀人犯无论逃跑多久都会有刑事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