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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交警:男子酒驾被查 扣12分 酒驾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2-04-01 来源:网络

  近期,交口县交警查获一起酒驾案件。民警对袁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有侥幸心理!酒驾有什么后果?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3月29日晚,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双池镇青河街开展夜查行动。民警对一辆冀D牌照的车拦停检查时,酒精快测仪显示驾驶人袁某有酒后驾驶行为,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袁某告诉民警,与朋友在街上吃饭后,准备回到住处休息,不料交警在前方夜查。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袁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1

  近日, 阿左旗交管大队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成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3月6日00时45分许,阿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蒙M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行动,按照群众提供的线索在阿左旗巴彦浩特镇某小区内将举报车辆成功拦截。民警现场对驾驶人何某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24.1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已对何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吊销何某某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2

  男子自认为中午警察休息,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刚出发不久就被警方抓获。3月31日,枣阳市公安局琚湾派出所查处一起醉酒驾车案,抓获嫌疑人章某。

  当日14时许,该所民警在辖区例行设卡盘查,一辆且行且停、轨迹可疑的白色的小型客车引起民警的警觉,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民警推断该车疑似酒驾,于是提醒周边警戒人员关注该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车窗打开,一股浓郁强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驾驶员满脸通红,眼神迷离,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初步筛查,驾驶员确系酒后驾车。

  于是民警带驾驶员进行血液检查,经查,确认驾驶员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9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9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章某交代,当天中午和朋友聚餐,几人喝了一整瓶高浓度的“二锅头”白酒,想着中午应该不会有警察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刚出发不久就遇到了民警的设卡盘查。

  目前,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枣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有什么后果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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