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ㄥソ锛屾杩庢潵鍒伴噾鐗屽緥甯堢綉锛?/span> 寰俊鍜ㄨ锛?img src="/Data/uploads/K1A88UVL4I.png" style="width:20px;height:20px;vertical-align:middle;transform-origin:top left" onmouseover="this.style.transform='scale(4)'" onmouseout="this.style.transform='scale(1)'">
鐪佷唤/鍦板尯
鍩庡競
鍖哄煙
鎼滅储

武汉一女子不戴口罩乘公交车对司机叫嚣 干扰公交司机驾驶怎么处理?

时间:2021-09-16 来源:网络

近年来,乘客因为个人情绪问题与司机发生冲突,进而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事件常有发生。小到出言辱骂,大到拉拽殴打司机,可以说是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那么,乘客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吗?小编结合相关案例为您解答。

今日热点:9月14日,湖北武汉,一女子不戴口罩乘公交车,公交司机劝说其带好口罩再乘车,女子不听劝说强行投币上车,对司机叫嚣:你没有权利拒绝我,你个做司机的,不能为难乘客!随后走进车厢,期间还与其他乘客发生争吵冲突,最终,周女士报警后,女子看到110即将到来后下车离开。

相关案例:

2021年3月30日,由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妨害安全驾驶案件当庭宣判。李某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5日,李某某在房山区某路公交车上(车内有10余名乘客),无故对保安员、司机进行辱骂,并在车辆行驶途中,用装酒的塑料桶砸向司机、用左手拉拽司机右侧肩膀,后被保安抱住。李某某继续辱骂司机,后司机将车停驶,并对李某某进行劝说,李某某用脚踢踹司机腿部同时对其进行辱骂。

法律适用

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一)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妨害安全驾驶罪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李某某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汽车上拉拽、殴打司机的行为,既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又符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的规定。司法解释的效力、位阶均低于刑法,同时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李某某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的规定,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危害公交车正常行驶如何处理的相关案例。小编提醒大家干扰正在驾驶状态的公交车司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鍦ㄧ嚎鍜ㄨ 鍥炲埌椤堕儴

浼氬憳鐧诲綍杩樻病鏈夎处鍙凤紵绔嬪嵆娉ㄥ唽

蹇樿瀵嗙爜锛?/a>

浣跨敤绗笁鏂硅处鍙风洿鎺ョ櫥褰?/h4>

鍏抽棴 绔嬪嵆鍜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