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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桂林一女子被“男朋友”设局诈骗6万多

时间:2022-02-24 来源:网络

  近期,桂林的一女士被网络男朋友诈骗6.8万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女人的钱这么好骗的吗,这女子也太没有防备心了吧。希望她能吃一堑长一智。那么,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桂林的李女士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位“男朋友”,两人与4名“生意伙伴”相约去龙胜旅游。当晚,6人一起喝酒打牌,李女士清醒后发现一晚上输掉了2.5万元。之后,“男朋友”又以多种理由借走4.3万元,最后以感情不和向李女士提出分手并拉黑。2月21日,涉案的2名嫌疑人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批捕,另有3人被取保候审。

  今年35岁的李女士居住在桂林市七星区某小区。去年11月,她在一个网络社交平台上结识了一名网友,对方自称姓周,是做松油生意的老板。在网聊中,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周某对李女士说,想把她拉进一个生意群,以后两人可以一起边谈生意边去旅游。李女士进群后,发现群里约有10人,大家在群里既讨论生意上的事,也商量一起去龙胜旅游。

  去年11月13日,李女士与周某来到龙胜某酒店入住,一起来的还有4名自称是来自江西的“生意伙伴”。当晚,一行人吃晚饭后又去KTV喝酒、唱歌、打牌,李女士虽然喝了不少酒,但也参与其中。李女士清醒后,发现自己输了不少钱:身上带的4000元现金加上银行卡转账的2.1万元,共2.5万元。

  此后的半月内,周某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共计向李女士借走4.3万元。借钱之后,周以生意忙为由,和李女士的联系越来越少,最后以感情不和提出分手。

  直到被周某拉黑,李女士才察觉可能遇到骗子,向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第三刑侦大队报警。

  经过侦查,七星警方锁定嫌疑人,到资源的梅溪镇瓜里乡涉案嫌疑人家中向嫌疑人家属做劝投工作。今年1月13日,5名嫌疑人易某华、易某辉、易某、陈某、邹某全部到案。

  据介绍,涉案嫌疑人均为资源县人,他们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添加有交友意愿的女子,一人通过与女子聊天,确定关系后把受害人拉到群里聊天,骗受害人出来玩。之后,其他4人以男方朋友和生意伙伴的身份出现,赌博时用“出老千”的方法骗取受害人的钱财。交往期间,嫌疑人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受害人借钱……他们将骗来的赃款用于赌博、还债和日常开销。

  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3000元为起点。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诈骗金额3000元即可构成诈骗罪。小编再次提醒大家,陌生网友搭讪,要注意,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但凡遇到涉及钱财的,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要轻易汇款。如果你遭遇了网络诈骗,请及时报警处理,让损失降到最低。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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