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 来源:网络
近期,网上有关蔡徐坤与未成年人交往、强制堕胎的新闻满天飞。今日,蔡徐坤工作室称已起诉造谣者,呼吁网友尊重他人隐私。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时间可以证明一切,目前无法验证谁说的是对的。那么,网络造谣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3日,蔡徐坤工作室发布微博称,艺人工作室注意到近日网上有关艺人“与未成年人交往”、“强制堕胎”等诸多不实言论,并有恶意营销号蓄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制造事端,给公众和部分媒体造成误导,工作室在此代表艺人郑重声明予以澄清。 该等谣言严重损害了艺人人格权益与社会公众形象,并涉嫌侮辱诽谤,现已经完成侵权证据保全,第一批针对侵权行为的诉讼已经提交法院立案,后续会根据法院庭审进度及时披露。再次呼吁相关网络自媒体用户遵守法律,遵守国家网信办“清朗行动”要求,尊重他人个人隐私,感谢大家的关心。
案例1
在6月30日,就有两位明星维权胜利,获得赔偿,分别是王凯和张艺兴,那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先来看看王凯的事件吧,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明星王凯与黑粉李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申诉,控诉被告有对原告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侮辱诽谤言论,故意诋毁原告名誉,构成名誉侵权,最终判决被告须于判决生效七日内在微博向王凯赔礼道歉,并赔偿共计35000元。
据悉,该网友在网络上对王凯进行恶言诽谤,王凯毫不心软对其进行起诉,让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例2
网友王某某因为在社交平台上发表针对张艺兴的不实言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传播,导致张艺兴本人名誉受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6月30日,张艺兴工作室公布了针对网络造谣者状告的后续结果:张艺兴方胜诉,根据判决,该造谣网友在造谣平台发布了致歉信,张艺兴还提醒大家不要散布谣言,他还会将这笔赔偿款用于慈善事业。
网络造谣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1、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综上所述,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毕竟网络不是无法之地,任何地方都会有法律的约束,法律也是底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