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8 来源:网络
今日开庭大理灭门案”重审 ,张满申冤28年获判无罪.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因为坚持上诉才看到了今天的无罪。太不容易了张满。上诉之路漫长啊!国家赔偿程序流程呢?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989年12月16日,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下兑村,时年28岁的王学科一家四口,被发现在家中全部遇害,其中包括一名7岁男童和一名4岁女童。案发后,警方始终未破案,直到五年后的1994年12月,时任下兑村公所书记张满被警方带走。警方说,人是他杀的。
张满一直否认杀人,称遭到大理警方的刑讯逼供。根据张满讲述,警方的手段包括暴力殴打、断水断粮等;而最终击溃张满的,是他的妻儿也受到了威胁。在被逼之下,张满作出了此案唯一的一份有罪供述,根据办案警员的“提示”,和自己的“合理想象”,“承认”了自己杀害王学科一家四口。
张满说,他当时想的是,在审讯室里说不了理,以后还有检察院,还有法院。但他没有想到,他的冤屈,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1997年,张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1999年,云南省高院维持该判决。从1994年被警方带走,到2011年保外就医,张满一共被羁押了17年。期间,他一直在坚持申诉。
2019年11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为张满的部分申诉理由成立,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审查建议,建议重新审理案件。
2021年12月13日,张满收到了云南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云南省高院对张满故意杀人一案作出再审决定的法律依据,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
记者注意到,上述法律条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法律人士分析。这意味着已经作出再审决定的云南省高院,认可当年维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满无期徒刑判决的裁定,确有错误。
张满一方表示,今天进行的庭审中,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张满无罪,并表示将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对于是否申请国家赔偿等问题,张满一方表示将在春节后具体作出申请。
根据《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作出错误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二审判处张满有罪的是云南高院,云南高院应当按照2021年的标准对张满进行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程序流程
(一)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四)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看完上方的报道,最多的感触便是,终于在张满77岁的时候,宣判无罪,还他清白了。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冤案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披露了有关部门的勾结不负责。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