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7 来源:网络
北京11月17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向全国企业负责人发出公开信,希望企业以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公开信称,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对这部法律重器,必须满怀敬畏之心,严肃认真遵守执行。
公开信指出,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希望你们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
公开信说,企业发展的潜力蕴含在员工之中。每个员工心中所想所盼,都是希望企业发展、家庭幸福,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连着众多家庭幸福,连着社会和谐安宁。要把员工当亲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带着深厚感情关心他们的安全健康,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不顾他们的生命去冒险,让安全第一的种子深深埋入企业和每位员工的心灵深处。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公开信希望每个企业、每个人都要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此还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把公开信内容传达、告知到每一位企业员工,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全面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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